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述法报告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局党组书记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与自然资源规划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致力于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自然资源法治保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履职情况与工作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亲自部署重要工作。年初,我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审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年,我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法治建设相关议题20余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4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我坚持把法治学习作为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主持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4次,邀请县委党校教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变革”作专题辅导,并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引领全局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三是统筹推进重点任务。我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于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我坚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制度体系,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我深知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基石。一年来,我牵头组织对局内各项行政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性梳理和完善。一是夯实依法决策基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25年,我局作出的6项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并全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亲自督导制定并印发了土地、测绘、规划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了裁量权。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47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3件,案卷评查合格率达到98%,高于全县95%的平均目标。我局严格执行罚没收入异常增长情况的动态监测与核查通报制度,未出现异常情况。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我要求所有以我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内容合法、程序正当。2025年,我局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规定报送县司法局备案,备案率100%。同时,我组织开展了对存量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废止1件,修订2件,有效维护了法治统一。
(三)注重源头治理,依法化解矛盾,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2025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对此,我要求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全程跟进,并亲自审阅答辩状等法律文书,确保应对工作依法有据、程序规范。最终,2件行政复议均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1件行政诉讼经法院审理,我局胜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二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我要求法制机构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指导相关业务股室和基层单位举一反三,从源头上规范管理行为,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我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并牵头修订了《信访事项依法分级分类处理规则》,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办理流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全年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四)深化普法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我深刻认识到法治宣传和优化营商环境对于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重要性。一是压实普法责任。我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亲自审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将普法成效作为评价股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部署并参与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传统方式,利用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以案释法短视频,将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企业车间,有效提升了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组织制定了《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梳理涉企检查事项167项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涉企检查次数压减15%。同时,我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符合免罚不罚清单情形的,坚决依法免予处罚,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法治思维的转化运用上仍有差距。虽然组织了多次法治学习,但部分干部职工,包括我本人在内,将法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的能力尚显不足。在处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复杂矛盾时,有时仍习惯于运用传统行政手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在行政执法的精细化水平上有待提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虽然已经建立,但在具体案件的适用中,个别执法人员对裁量情节的把握还不够精准,存在一定的机械执法现象。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等方式运用不够充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待进一步实现。
三是在法律风险的源头防控上存在短板。当前我局的法治工作重心,有时更多地放在了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后补救环节,而对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的法律风险评估和预防机制尚不健全,法律顾问“事前参谋”的作用未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导致一些潜在的风险未能及早发现和化解。
四是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上仍需加强。随着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日益复杂,我局既精通法律法规又熟悉自然资源业务的复合型法治人才相对匮乏,特别是在基层执法一线,专业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与新时代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三、2026年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我将在2026年的工作中,继续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聚焦“学用结合”,在提升法治素养上实现新突破。我将继续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推动学习模式从“灌输式”向“研讨式”转变。计划围绕土地征收、矿产开发、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中的法治难题,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案例研讨会或专题辩论会,引导干部职工在实战中深化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聚焦“精准规范”,在提升执法质量上展现新作为。我将亲自牵头,对现行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修订完善,使其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建立常态化的优秀案卷评选和典型错案通报制度,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让每一次执法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聚焦“关口前移”,在防范法律风险上构建新机制。我将大力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模式从“事后救火”向“事前防范”转型。明确规定,凡是涉及重大项目落地、重要规划调整、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将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提交党组会研究的前置条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全过程法律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最大限度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四)聚焦“固本强基”,在建强法治队伍上取得新成效。我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探索建立符合自然资源行业特点的法治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在内部,推行“法治导师”制度,由法制机构骨干与年轻干部结成对子,传帮带、共成长。同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培训力度,力争在2026年底前,全局所有一线执法人员均完成一轮系统性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为我县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锻造一支德才兼备的法治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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