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物业问题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本页约2900+字)
2022-07-23 12:30:05 39
 关于区物业问题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2022以来,根据全区接诉即办统计显示,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各类问题,占到投诉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物业管理是社会治理的热点、难点和痛点。按照推进全区街道工作落实和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任务要求,我组织区专班通过走访、座谈方式就此专项问题开展了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当前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探索路径。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自2022年5月下旬开始为期两周,针对不同社区类型和社会治理特点选取了四个社区,分别是XX街道德露苑社区(商品房社区)、XX镇润西山社区(保障房社区)、XX街道桥东街社区(房改房社区)、大峪街道峪园社区(无物业老旧小区),主要采取社区入户走访和居委会干部、居民代表、物业管理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各方意见近百条。 二、存在问题和分析 1.主体问题 主体包括监督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 目前我区物业管理主体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以行业管理者身份出现,人员力量薄弱,监管无法到位,想管也管不过来,而属地街镇和社区,在行政职责缺位的前提下,想管却管不了,更多是的协调工作。 责任主体的问题更加复杂,比如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的甲方应该是谁,按说应该是由业主大会推举的业主委员会这一民间组织,但实际上因受各种限制,业委会往往难产,很多地方签约甲方的是基层行政组织。行政组织作为甲方出现,属于合同利益方,从执法授权角度也会受限制。 2.物业管理服务模式问题 小区情况千差万别,除去上述四个类型社区外,还有小产权社区、行业产权管理社区(家属大院)等等,不同类型的社区对物业服务的需求不同,管理模式和收费模式也会大相径庭,呈现一种多元化趋势,单一行业管理和服务模式根本无法满足。 3.物业服务企业自律自管问题 部分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无服务素质和行业底线,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本末倒置,不履行服务责任,反而变成社区里的土霸王。 4.群众理念问题 因为城市开发建设农民转居上楼或者原有产权管理模式(家属大院类型)等原因,群众对物业服务管理的认识还不足。比如认为这种服务就是政府的事儿,我是老百姓,政府领导是父母官,我是政府的孩子,你政府必须管我,其实作为住户,他才是业主,物业服务首先是你自己的事儿,不能全部等靠要;再有关于物业收费的问题,觉得凭什么我还得交钱啊?不交钱,最后出现不缴费-服务不足-更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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