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中的不规范现象汇总归纳 (本页约1900+字)
2022-08-18 18:46:06 17

党政机关公文是政府各部门间以及政府与企事业单位间进行沟通交流的一种重要工具。然而,在日常工作中,公文写作的不规范现象依然时有发生,不仅会损害公文的效力,还给公文制发机关的公文管理工作带来麻烦,甚至造成恶劣影响。通过对资料的查阅与整理,我将公文写作中的不规范现象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公文文种错用通常来讲,公文的文种由发文机关的行文目的以及发文机关和收文机关间的行文关系来决定。在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文种共有13个,分别是:通知、通告、公报、命令(令)、公告、请示、批复、会议纪要、函、意见、议案、报告、决定,每种公文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与功能,如果在公文写作过程中滥用公文文种,将会失去制发公文的目的和意义,甚至扰乱各行政部门间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政府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然而,在公文写作实践中,文种使用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比如,某镇人民政府维修道路需要资金,要向县交通局行文申请维修资金,拟标题为“某镇人民政府关于道路维修资金的报告”,这就是将报告与请示误用了。需要上级机关答复或批复,应该使用请示,而非报告,因此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将题目拟为“某镇人民政府关于道路维修资金的请示”。除此之外,一些制发机关乱造公文文种,如将“关于……的请示”写成“关于……的申请”等,为行政工作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二、公文标题不简要公文标题的作用主要在于概括公文的内容,因而,公文标题应该简要、明了,言简意赅,能够突出主旨,并使用简洁的文字,尽量不要使用较长的句子。而在实际行文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公文的标题拖沓冗长,尤以转发性通知较为常见。举个例子,如上海市财政局与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时,以“关于转发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为标题,这样的题目就既复杂又冗长。通知是上级机关要求下级机关办理事项、执行事务,或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事项,任免人员以及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时使用的文种。而下级机关在转发上级机关的通知时,正确的做法应是去掉开头的“关于”和最后的“通知”,因此,該题目应拟为“转发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这样处理使得公文标题简洁了许多。三、公文格式不规范公文内容的权威性、严肃性要求行政公文的格式必须具有规范性。但是,在如今的公文写作实践中,公文写作格式不规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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