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8日云南普洱市民政局遴选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公文改错
公文是一个请示,内容是一个学校因扩招要建学生宿舍,但是它的标题是XX学校扩建学生宿舍楼的请示报告,主送是县政府县长,内容里还有一个仪器设备的内容,落款和成文日期也不对。
[参考解析]
公文改错在公务员遴选考试中是较为常考的题目类型,2015年的山东省直遴选考试及辽宁省大连市直遴选笔试中均考查过公文改错试题。
2012年7月1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实施,对公文格式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格式错误仍存在,有的错误还是反复出现的,应引起重视.公文格式错误不但影响着公文的美观和规范,有时还会造成意思曲解.这里选取一些与大家交流。
一、涉密公文不标份号或标注不当
份号是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编号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掌握公文的印制份数以及分发范围、对象,当文件需要收回保管或者销毁的时候,可以对照份号掌握是否有遗漏和丢失,发文机关可以根据份号掌握公文的去向.当前存在问题:
一是涉密公文不标注份号.以前行政机关公文秘密级可以不标,按新国家标准要求都必须标注.为了发放方便,也可对不带密级的公文编制份号。
二是份号标注不正确.新标准要求一般用六位3号阿拉伯数字,编虚位补齐,比如“000369”.但有的机关仍不按规定位数标注.另外,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过程中,有的机关将涉密文件下发时编号,报备时却不予编号,这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二、发文机关标志使用不当
发文机关标志,是文件首页上红色的制发机关名称,可以说是公文的“脸面”.当前有以下使用错误:
一是发文机关标志大小失当.发文机关标志的字形大小应该恰当美观,不应过大或过小。
二是发文机关标志不正确.正确的有两种: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一种是单独使用发文机关名称.这个名称应该是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当前,有的机关名称全称和简称并用,有的机关仍使用发文机关名称加文种“(××)”的形式,均不规范。